律政司兩度追殺 男生還柙勢拘禁

律政司兩度追殺 男生還柙勢拘禁

【刑毀何君堯議辦案】

【本報訊】前年7.21元朗⽩衣⼈恐襲翌⽇,⼤批不滿市民到何君堯議員辦事處⼤肆破壞。一名患有亞氏保加症以及過度活躍與專注力失調的男⽣,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獲裁判官溫紹明判感化⼀年。其後律政司要求改判拘禁式刑罰,溫官考慮後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仍不滿,昨向上訴庭要求覆核刑期。上訴庭認為溫官未有認真處理本案背景因素,原則犯錯,判刑明顯過輕,決定先將男生還柙,索閱教導所、勞教中心和更生中心報告,本月21日判刑。

本案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原訟庭法官潘敏琦及彭寶琴處理。現已20歲的被告學⽣朱沛恒,去年承認案發當⽇在荃灣荃豐中⼼刑事損壞何君堯議辦的玻璃牆。

申請方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昨指,何君堯因「做咗啲嘢」受針對,議辦被摧毀,要花11萬元裝修,之後買保險亦有困難。朱犯案並非一時衝動,案情嚴重,個人因素相對微不足道,不適合判服務令。蕭另指,朱在去年8月被判感化後不足一個月,涉非法集結被捕。

原審無認真處理7.21背景

答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指,熱愛足球的朱曾入選港隊,犯案後感後悔並向何君堯道歉,希望獲何原諒。裁判官有兩次機會全盤考慮加刑因素,若非明顯過輕,上訴庭不應干預。惟彭官認為,案件由7.21事件引發,裁判官兩次判刑均無認真處理此背景問題。

案件編號:CAAR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