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要求全港食肆4月30日前改善換氣,每小時換氣率至少達六次,否則須設空氣淨化設備。「食肆換氣量規定工作小組」估計全港逾80%餐廳須進行改善工程。有食肆負責人斥政府「為做而做」,明言工程費用令餐飲業百上加斤。
本身是工程師學會會長的小組主席源柏樑表示,法例規定餐廳內每人每小時的鮮風量不可少於17立方米,即約每小時換氣4.7次,認為距離政府換氣六次的要求相差不遠,可循加大冷氣機組風閘、加快風扇轉速等途徑改善。
惟初步資料顯示,全港約1.8萬間食肆中,除約千多間燒烤、火鍋店本身換氣量已達15至20次,其餘八成多食肆需要改善通風。
食肆申報改善通風量時,要提交由註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發出的證明書,牽涉大量人手及時間。小組之一的註冊通風系統承建商協會主席蕭一鳴稱,承建商為一間食肆測量通風需時半天,惟全港只有50間專責該類檢查的承建商,加上業內其餘120多間承建商「幫手做啲」,在署方協調下,會先以食肆提交的數據作計算,期望可在限期前完成。
源柏樑又表示,明白難在期限內讓所有食肆符合規定,相信署方會酌情處理。至於無法施行冷氣工程的食肆,他指可以加裝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 ,目前收集到約100款符合指標的設備資料,會列表予食肆負責人參考,價錢由不足2,500元至逾一萬元。
小組成員龍振邦醫生則稱,通風要求用於減低短距離空氣傳播風險,故放置膠板等阻截飛沫傳播的防疫措施仍有必要繼續實行。
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批評相關措施「為做而做」,時間極度倉卒,質疑增加換氣量的成效,又指小組未有進行廣泛諮詢,僅聽取大集團的意見。他舉例,500呎鋪位若購買空氣淨化設備,至少涉款7,000元,「政府每次防疫都係搵餐飲業開刀,(業界)喺呢個經濟環境下要點樣支持落去?」促政府主動承擔相關工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