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直擊】
【本報訊】23歲青年唐英傑去年7.1涉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並撞向警察,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案件將於6月在高等法院開審,不設陪審團。案件昨聆訊,庭上透露控方找來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撰寫專家報告,分析「光時」意思,控方認為「光時」口號有分裂國家的意圖。由於辯方日前才收到報告,需時回應,並將就不設陪審團決定提司法覆核,要求押後審訊,惟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明言,國安法寫明案件須及時審理,不得延誤,拒絕押後。
高院昨處理案件管理事宜,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共同審理。唐英傑由資深大狀駱應淦及大狀劉偉聰代表;律政司則派出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高級檢控官張卓勤。
駱大狀透露,被告將就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提請司法覆核,並已獲批法援,希望待覆核案有裁決才審理,申請擱置原定6月23日的審期。
駱又透露,原定審期與他負責的其他案撞期,且辯方前日才收到控方專家報告,難以在短時間內找到一名相關範疇的專家作回應。法官杜麗冰質疑:「應該不難找專家吧?香港有幾多所大學?」駱回應在現時政治環境底下,實非易事;但法官杜麗冰再謂:「應該不難找歷史系教授,香港有這麼多歷史系教授。」駱透露控方也用了五個月才完成報告。法官杜麗冰重申,實在看不到辯方在尋找專家一事上有何困難。
法官陳嘉信稱,控方早前透露會找專家並交代人選,反問:「你知道有關範疇,知道控方專家身份,沒任何跟進嗎?」駱回應「沒有。」據了解,辯方於3月22日才獲悉專家一事。律政司反對押後,周天行指,「光時」口號非複雜的技術性議題,相信不難找專家;至於撞期,被告有兩名法律代表,相信資歷較淺的大狀可應付審訊,否則大可另聘高明。
三位法官退庭商議半小時後,駁回申請,維持原定審期,預計審理15天;另定於下月8日處理專家報告的相關事宜爭拗。
控方的專家報告長約10多頁,內容提及香港歷史,指「光時」口號帶有分裂國家的意圖。報告引述了梁天琦於2016年參與新東立法會補選的選舉論壇片段等佐證,指涉案口號的意思一直隨時間而改變,如今的演繹未必是原創者構思時的意思。
聆訊昨以英文進行,周天行最後突然問:「本案應該是以中文審訊?」三名法官聞言露出略為驚訝的表情,其後互望並聚在一起商討。法官杜麗冰其後指出,案件將以英語審訊,但部份證據可以中文呈遞,「沒有硬性規定。」
案件編號:HCCC2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