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國安法精神不准押後

官:國安法精神不准押後

【本報訊】本案是首宗港版國安法案件,案發不足一年即開審。有大律師指,相較於排至2023年才開審的暴動案,本案明顯從速處理;但程序公義能否彰顯,非取決於排期快或慢。他關注的是,法庭拒以司法覆核為由押後,「但唔少南亞被告嘅案件都因為司法覆核而獲准押後」,直言「平時睇到嘅程序公義,𠵱家睇唔到」。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昨強調,本案應盡快開審,延誤有違國安法精神(spirit of NSL)。其中法官杜麗冰透露,法庭於2月26日安排審期前,曾去信詢問辯方可聆訊的日期,惟辯方資深大狀駱應淦最早的審期是今年12月或明年3月,最終決定不遷就駱的日程,定於6月開審。

至於被告以司法覆核為由申請押後,杜麗冰指國安法寫明案件須及時辦理,故法庭應盡快審理;法官彭寶琴補充,一旦被告勝訴,律政司或就裁決提上訴,若待覆核案完結才處理本案,審期不定,明顯有違國安法。最終法官杜麗冰表明案例寫明不應衍生附屬訴訟,不應令審訊偏離原有軌道,法庭非常重視國安法寫明審訊應「及時辦理」該點,故不接納此押後理據。

大狀:睇唔到程序公義

若法庭不待覆核案裁決結果堅持開審,一旦覆核成功,已開審或已有裁決的案件應如何處理?有大律師直言:「到時會點真係唔知,可能重審啩。」他又指,不少南亞裔被告的刑事案皆可基於就酷刑聲請提請司法覆核而押後,難以理解為何本案不可以,直言「平時睇到嘅程序公義,𠵱家睇唔到」。

杜麗冰及彭寶琴早前曾分別處理國安法被告47人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保釋申請,兩人在高院亦主力處理刑事案。至於最近才被公開國安法指定法官身份的法官陳嘉信,昨是首次處理國安法聆訊。翻查判詞,陳過往主力處理民事訴訟,包括機場禁制令、壹傳媒入稟要求警方交還具法律專業保密權的文件、中大學生會申臨時禁制令禁警闖校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