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總召集人 梁振英:願效力

設總召集人 梁振英:願效力

今次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在選委會增設召集人制度,條文寫明「總召集人由擔任國家領導職務的選舉委員會委員擔任」,據悉應付「現行法律手段無法解决的問題」,儼如幕後控制人。特首林鄭月娥昨稱相信召集人由政協副主席擔任,香港現有兩名全國政協副主席,分別是前特首董建華與梁振英。梁昨稱:「願為國家及香港效力。」

范徐麗泰:非特首後備人選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昨公佈的《基本法》附件一,「選舉委員會設召集人制度,負責必要時召集選舉委員會會議,辦理有關事宜。總召集人由擔任國家領導職務的選舉委員會委員擔任,總召集人在選舉委員會每個界別各指定若干名召集人」。林鄭透露選委會召集人不是由她委任,不會對香港政府管治有影響力,召集人制度只會在選舉期間出現特殊情況才啟動。她相信召集人將是政協副主席,但她不能決定何人擔任,現時香港兩名全國政協副主席,分別是董建華及梁振英。

由中方權威專家組成的香港邁向明天關注組,推出「權威專家答疑 完善選舉制度20問」,其中一問正是「選舉委員會為甚麼設立召集人制度?」權威人士解釋「召集人制度是負責在必要時召集選舉委員會會議,形容是一項『非常之時、非常之舉』的『兜底條款』,以應對新的選舉制度在運行過程中遇到目前不可預測,而且以現行法律手段無法解決的問題」。

人大前常委、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指,總召集人可在特首及立法會選委界別議員身體出問題時統籌選舉,她不認為總召集人是特首的後備人選,希望角色是「備而不用」,認為召集人是「隱形」:「因為沒有必要出來,不要用這個身份,對香港的事來指指點點。」

由於董建華已83歲,未必勝任選委會召集人,現時大熱門是66歲的梁振英。他昨指目前未知選委會召集人工作為何,相信要本地立法落實時才知。被問到是否有意擔任選委會召集人,他稱會視乎中央調配。若工作上可以做的話,願為國家及香港效力。

新華社/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