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閹割香港選舉制度方案終於全面曝光,全國人大常委會昨全票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具體方案,立法會、選委會及特首選舉日後將增設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參選人資格,實際操作是由警方國安處先審查候選人,再交由特首任主席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定奪,再向由港府官員組成的資格審查委員會發意見書建議是否DQ,變相讓國安警及國安委全面操縱參選權。民主派不諱言,新制度下參選空間料大幅被削減;有政治學者直斥新制度荒謬,由民望屢創新低的警方負責審查已是先天不足,審查制度更明顯潛在角色衝突。
全國人大常委會經過一連兩天會議,昨表決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據新華社報道,議案獲全票通過,由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75、76號主席令予以公佈並在今日起施行。
雖然早已傳出北京將狠下多刀閹割香港選舉,但細節方案至昨日才曝光,包括增加立法會議席的同時,大增選委會界別議席;多個功能界別「開倒車」回復團體票;選委會踢走區議員選委,加入撲滅罪行委員會、防火委員會等,又讓中共組織成員加入;參選立法會須取得選委會五組界別提名,以及設下安全關卡,參選人要先經多重審查才獲確認參選資格。
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亦公佈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具體安排,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立會、選委會及特首候選人資格,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將根據警方國安處審查情況,就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作判斷,並就不符合者向資格審查委員會發出審查意見書,而資格審查委員會作的決定不得提出訴訟。
《決定》未有就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作安排,特首林鄭月娥昨會見傳媒時,透露委員會成員將全由港府主要官員擔任,又重申依據國安法,警方國安處包括「進行反干預調查和開展國家安全審查」,他們有人手及資源作審查。對於被質疑安排是否行政干預立法,她反駁指過去由公務員作為選舉主任做法為人詬病,而在中央角度,主要官員由特首提名、中央委任,因此有資格,認為是適當安排。
現時國安委由林鄭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三司及保安局長李家超、警務處長鄧炳強及警方國安處人員,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則為列席的國安事務顧問。警方國安處,外界只知悉由劉賜蕙領導及部份高層身份,當中人員編制等一直沒有公開。
港大政治與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在facebook撰文,直斥今次選舉改制「荒謬」,指由國安委參與審核特首候選人的資格,委員會由特首主持,亦即現任特首審核其挑戰者或承繼者的資格,「角色衝突極之明顯」;而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決定不得提訴訟,是明顯違背程序公義。
科大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指,多個民調顯示警隊民望屢創新低,認為警方負責審責肯定已先天不足;回歸後有主要官員涉及醜聞下台甚至被控告,官員民望同樣極低,資格審查委員會由主要官員出任亦缺公信力,加上特首領導國安委,勢存在利益衝突問題,「一個下級官員,可以踢走將來做上司嘅候選人?」而立會議員監察官員和特首,卻由後者負責審查前者,「咪會有個人利益產生」,直言對如此安排感可惜,「選出嚟嘅都唔會係對香港未來好嘅人」。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回應,不諱言新制度下民主派的參選空間料大幅被削減:「每個改變嘅方向,都係令(民主派)可以參與嘅空間減少嘅一個方向去前進,將過去廿幾年所有嘅民主開放、選舉制度上畀人更多嘅參與空間,都一次過收返晒,甚至乎係收得更加緊」。至於日後會否派員參選,他指現階段未有最終定案,但形容新制度令黨員參選意欲大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