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民於去年5月24日《國歌條例草案》二讀辯論前發起反惡法大遊行,近千人於銅鑼灣一帶聚集,有人堵路破壞及向警方投擲雜物,警方最後出動催淚彈及水炮車驅散人群。一名在現場揮動「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橫額的男子事後被捕,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至於牽涉「光時」橫額的展示煽動刊物罪,控方同意會申請撤回。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明言監禁式刑罰在所難免,先索取背景報告,將被告還柙至下月14日判刑及處理撤回控罪事宜。
報稱任職軟件銷售員的被告陳厚文(29歲)原被控兩罪,他承認去年5月24日於軒尼詩道與怡和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
另一項控罪指他高舉寫上「光時」字句橫額,意圖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使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訂的事項,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控方昨同意會申請撤回展示煽動刊物罪。
辯方昨求情引用鍾嘉豪非法集結案例,指本案並非最嚴重情況,惟羅官表示需考慮案件規模及嚴重性,及附近集結人士的行為,本案案情指當時有人破壞商店及縱火。不過,控方確認被告當時身處的環境無人投擲雜物或破壞。
案情指當日下午警方驅散集結人士,發出多次警告但仍有近百人拒絕離開。警員11956其後看見被告揮動「光時」旗,有人激動叫喊「黑警死全家」、「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等口號。警員其後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ESCC2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