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供詞不符片段 黃學禮脫阻差罪

警供詞不符片段 黃學禮脫阻差罪

【本報訊】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前年因購買觀星筆被捕,巿民深夜包圍深水埗警署聲援,其間沙田區議員黃學禮稱收到求助到場調停,但被指推開正被追捕的示威者並大叫「走呀」,遭控以阻差辦公罪名。案件經審訊後昨日裁決,裁判官質疑涉事警員供述被告阻截追捕示威者,描述與呈堂片段不符,片段看不到被追捕的示威者有出現在黃學禮身邊。證供亦未能排除黃跑時意外撞到身後警員,裁定罪名不成立。

稱未能預計律政司會否上訴

現為沙田區議會副主席的被告黃學禮(27歲)昨開庭前自言心情平靜,又謂案件雖頗輕微,但拖拉兩年也屬折磨。裁決一刻旁聽席上傳出掌聲,黃在散庭後與親友擁抱,但坦言心情沒特別:「今日脫罪,第二日都可能會告你其他罪。」他又指雖未能預計律政司會否上訴,自言未感擔憂,如上訴會與律師再商討。

黃早前否認在前年8月7日在長沙灣政府合署外,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A,涉案警員A早前獲法庭頒下匿名令及獲准在屏風後作供。裁判官劉淑嫻昨分析控方案情指,當時有示威者被指以丫叉發射彈珠,擊中一名總督察胸口,警方一度舉起紅旗。A稱當他追捕該名「彈珠人」至雙方相距五至六米時,被告現身在彈珠人的右後方,推了彈珠人一下並大喊「走呀」,繼而佔用A的路線及阻擋其去路,令A與彈珠人距離拉遠。A同意片段中未見被告推開彈珠人。

劉官接納有警員早前指被告曾在「彈珠人」身旁徘徊,及跟他有溝通,但根據庭上片段,當A追截「彈珠人」時,由A首次注意到被告至追上被告,均不見彈珠人蹤影或其出現在附近。劉官質疑,假如A當時全神貫注追捕彈珠人,為何未有在片中認出該名彈珠人;再者,被告逃跑時並無回望從後追趕的警員,可能只是停下位置恰巧撞到警員。

案件編號:WKCC1339/20

■前年8月7日,黃學禮在深水埗被捕,遭控阻差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