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發展商屢改圖則拖慢進度

業界:發展商屢改圖則拖慢進度

【土地問題三之二】

本報上周報道,在過去兩個賣地年度,18幅已出售的住宅地皮當中,僅有4幅獲批出圖則,其餘14幅未有動靜。至現時為止,上述地皮無一幅有施工迹象。有業內人士踢爆,現時市況不佳,賣樓去貨速度放緩,不少發展商會花樣百出,如連番改動建築圖則、或延遲申請入伙紙等,務求拖慢建屋進度,變相托高樓價。

過去兩個年度已出售的18幅地皮,涉及68.1萬方呎樓面,14幅未有取得合資格的建築圖則進行動工,當中更以中資地產商佔絕大多數。其中以中海外為首的財團,於2019年11月以159.5億元投得九龍東啟德第4A區2號地皮,但至現時為止已16個月,仍未獲批建築圖則。本報查詢屋宇署,該署回應指,認可人士向該署呈交圖則申請批准及展開工程的書面同意,是按《建築物條例》規定而呈交,屋宇署有保密責任,直至該項工程已完成為止,除非得到有關申請人同意,否則不能向第三者透露關於申請及審批的細節。

「一年改六次已拖到下年」

中科監測主席潘焯鴻接受本報訪問時直言,有發展商因個別原因、花樣百出拖延推盤步伐。他透露最常用的方法為不停修改建築圖則,改動單位格局或座數,「每次屋宇署審批都有法定時間,如果不停重做圖則,一年改六次就已經拖到下年。」潘焯鴻表示,政府賣地條款設有「建築規約日期」,以規定發展商須在指定期限內完工並取得入伙紙。一般來說,年期長達48至72個月,亦即4至6年,發展商一旦逾期會遭罰款。

然而,發展商仍可就建屋工程申請延期,並補地價,而補價金額是按延遲年期遞增,由延遲一年須補交原地價2%遞增至第6年的32%。「咁可以想像有發展商情願補地價增加成本,都未想在逆市時賣樓。」

另外,潘焯鴻又稱,有發展商亦會開設多間空殼公司,採用秘密內部轉讓形式,將現樓新盤單位轉售予其他自己所開設的空殼公司,俗稱「左手交右手」,亦是托高成交量及樓價的一途。

香港城市大學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表示,「如果發展商諗住拖慢嚟賣,可以唔出入伙紙住,拖慢落成。」潘永祥又指,由於未有空置稅,發展商可掌握樓宇何時落成及取得入伙紙,視乎當時樓市走勢決定。

記者 潘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