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疫情下有打工仔加入失業大軍,亦有人因此工作量大增,甚至「做到死」。身患糖尿病及高血壓的麵包師傅,疫情下日做15小時,甚至兩周未有休假,上月初疑因過勞,工作期間暈倒失救死亡,遺下妻女。更不幸是丈夫葬禮後數天,遺孀(圖左)亦確診乳癌,首期醫療費高達52萬元,現只能祈求熱心人協助,扶持孤寡繼續前行。
「佢好錫個女,個女話要天上星星都會摘畀佢。」76歲曾老太回憶兒子往日種種,不禁老淚縱橫。曾太透露,出事麵包師傅曾先生(43歲)入行20年,患高血壓及糖尿病,一直服藥控制病情。
三個多月前,曾轉職九龍灣啟德一間麵包店,月入2.3萬元,原定工時凌晨5時至下午3時,惟疫情下店舖生意極佳,入職後每日工時長達15小時,更曾連續兩周未有休假。
上月4日,他獨自工作時暈倒,同事早上近6時返抵才發現他倒卧地上,「揸住個茄汁樽,成地都係芝士,仲有一籠包焗到燶晒!」送院後證實死亡。死亡證顯示,他的死因為高血壓及糖尿病併發症,不獲勞工保險賠償,亦沒獲麵包店發放恩恤金。
曾太本月6日為丈夫舉辦葬禮,五日後她因身體不適,等不及政府排期至明年,轉到私院求診,確診乳癌。任文職的她月入僅萬多元,自費標靶藥費高昂,六針療程等費用高達52萬元,即使成功切除腫瘤,亦需再接受一年標靶藥治療,需再花逾50萬元藥費。曾氏夫婦育有13歲獨女,曾太憂心她的心理狀況,「佢沖涼不停喊,但對住我又唔喊。」
工業傷亡權益會幹事林靜儀指,外國法例會審視打工仔工時、休息時間及疲勞程度等,惟目前本港無對「過勞」明確定義,對打工仔保障不足。根據本港《僱傭條例》,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僱員,每七天可享有一天休息日,除因機器或工廠設備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僱主不可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不過除受僱於工業界18歲以下青年,任何僱員可自願在休息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