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二日,中共港澳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就全盤控制香港選舉一事,回答記者說:「不愛國者不得藉選舉進身治港階層,不等於不可以在香港正常生活,正常工作。」新中國為政者所言,向來都是這樣情理兼備。不過,聽了這番情理兼備的話,我心裏卻有點迷糊。
二零一九年香港民變之初,國泰航空公司雇員不少在私人社交網站上留言,反對當局修訂《逃犯條例》,結果幾十人被解雇,包括多位機師;去年,考試局歷史科委員會秘書楊穎宇,因歷史科試卷題目問及中日關係,不稱官意,被迫辭職;有宣道小學教師,所編通識科教材不避「香港獨立」議題,被教育局吊銷教師執照終生,連校長都因「疏於監管」,不得不離職;有線電視「新聞刺針」節目,報道不知忌諱,於是記者、編輯全部炒了魷魚;今年,香港電臺總編輯梁家榮,未有及時禁制針砭時弊的《鏗鏘集》、《頭條新聞》等節目,被提早六個月解約;馳譽國際的肝病專家黎青龍教授,曾批評新香港政府不對大陸封關防疫,現在也不獲香港大學續聘。這些人都沒有想過「藉選舉進身治港階層」,只是或自由評述時事,或教學生探討問題,或審查言論不嚴而已,卻都不能「正常工作」了。而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
當然,香港人還可以「馬照跑,舞照跳」,但跳舞跑馬,不等於「正常生活」吧。究竟什麼叫做正常生活、正常工作,我越想越迷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