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李宇軒六日無果 家人促港府交代行蹤

尋李宇軒六日無果 家人促港府交代行蹤

【本報訊】12港人案其中八人上周一遭遣返香港,但事隔六日,其中一人、「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本來被懲教署收押,但家屬再度控訴至今未能確認其下落,並列出連日來向不同部門查詢但不得要領的情況,直言完全失去他的消息,十分擔心李宇軒的基本人權是否得到保障。

30歲的李宇軒上周初在內地服刑後返港,上周三即被起訴三項控罪,包括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提堂當日他因接受強制隔離而缺席聆訊,亦沒有律師代表出庭,控方當時稱李將會交予懲教院所看管,並聲稱他已與律師會面。

不過,李宇軒的妹妹連日卻向傳媒表示,未能與李宇軒聯絡。12港人關注組昨列出連日來,李宇軒親友先後向荔枝角收柙所、懲教署總部、警方、醫院及赤柱監獄,查詢李宇軒去向的時間表。在3月25日,李的親友和家屬,分別到荔枝角收押所問和致電懲教總部,均獲回覆「無此人」。

懲教多次否認看管

他們其後致電警方,獲回覆是「不知所終」。翌日,他們親身到荔枝角收押所再詢問,對方回覆指,李仍未由懲教看管,可能仍由警方看管,同日他們致電醫院,獲回覆指無紀錄。他們昨日親身到赤柱監獄查問,獲回覆指ID號碼錯誤,意指無此人的資料或不在此處。

12港人關注組指,懲教署多次否認李宇軒由其看管,李的親友現有合理懷疑當局並未按照法庭指示將李宇軒移交懲教看管,促當局立即澄清李宇軒現身在何處,是否在懲教、警方或其他部門看管之下,亦十分擔心他的基本人權是否得到保障。

警方回覆指,會向被捕人士解釋其權利,包括要求與律師會面及通知親友等,警方會按其意願作安排,但警方不會就個別被捕人士有否向警方提出上述要求作評論。

懲教署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只稱署方會詢問新收納的在囚人士,是否需要協助通知親友其所在的羈押地點,如在囚人士拒絕向任何人透露其羈押地點,署方會按其意願處理,又指該在囚人士可隨後提出相關通知安排或自己透過信件知會親友。衞生署則指,由內地抵港的人士均須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強制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