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7.1佔立會 案發四年才審 王宗堯14人被控 劉頴匡撤保

2019.7.1佔立會 案發四年才審 
王宗堯14人被控 劉頴匡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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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年7.1佔領立法會事件,藝人王宗堯、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及前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等14人被控暴動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等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將案件定於2023年5月29日、即逾兩年後、案發後近四年才開審。本案共有四名被告未能擔保外出,包括因參加民主派初選而被控違反國安法、現正還柙候訊的劉頴匡。他昨主動撤回本案保釋,步入囚室前高呼:「頂住呀!唔好放棄香港!」

14名被告昨均坐在犯人欄內應訊,獲保釋的被告坐在前排,正因本案或另案還柙的四人包括劉頴匡、鄒家成、畢慧芬及潘浩超則坐在後排。其中潘因違反宵禁令遭撤銷本案保釋,畢則因機場暴動案罪成正在服刑。至於劉鄒二人涉及民主派初選47人案,正還柙候訊。

官問鄒家成為何被押

前日剛完成7.21白衣人審訊的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昨日代表控方,申請將牽涉同一事件的七宗案合併處理,並且修訂控罪。法官杜大衛將案件定於2023年4月28日預審,並於同年5月29日開審,預計審期44天。另外,案件將於今年6月24日再提訊,處理劉頴匡、范俊文、鄒家成及林錦均四名被告的答辯。

劉頴匡昨透過代表律師申請撤回保釋。法官則一度詢問為何鄒被還柙及刑期長短,鄒的代表大狀回應指,鄒牽涉國安法案件,將會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故希望保留本案保釋。法官將劉鄒二人的保釋事宜留待下次提訊處理。餘下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包括不得離港以及定時向警署報到等。

控罪經修訂後,14名被告共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黃家豪、羅樂生、何俊諺、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馬啟聰、王宗堯、沈鏡樂、劉頴匡、吳志勇、范俊文、鄒家成、林錦均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

除鄒家成及林錦均外,其餘12人另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黃家豪及林錦均另涉刑事毁壞罪,控罪指黃損壞一部《基本法》,林則損壞立法會綜合大樓。

案件編號:DCCC606-610、1069/20、259/21

■孫曉嵐被控一項暴動罪,昨繼續保釋。

■因國安案還柙的劉頴匡主動撤回本案保釋。

■鄒家成保釋事宜留待下次提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