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號「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被指在街頭示威及接受媒體訪問時,19次公開宣揚「香港獨立」等口號,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遭控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再訊,馬否認控罪。辯方申請以英文審訊,惟控方反對,質疑此舉有策略目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認為,被告有權選擇,而由雙語法官處理便可解決疑慮,決定親自審理。案件9月28日開審,馬繼續還柙。
被告馬俊文(30歲)自去年11月被控後一直還柙。控罪指他於去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犯案。他由資深大律師夏博義代表。控方透露,審訊時將傳召28名證人出庭作供;辯方則表明同意所有控方案情,並指被告當時僅是大叫,將作法律觀點爭議。據悉,證人全是警員,他們目睹事發經過及曾警告被告。
辯方申請以英文審訊,惟控方反對,指案件材料由中文寫成,擔心傳譯未能準確反映字眼意思,又指被告在裁判法院曾要求以中文審訊,質疑辯方申請有策略目的。惟陳官表示,被告有權選擇法律代表,亦有權改變主意,更不應質疑繙譯主任的能力,認為可交由通諳中英文的雙語法官處理。
案件最終定於9月28日開審,預計需時五天,以英語審理。陳官指法官人選「選擇有限」,最終決定親自審理。
案件編號:DCCC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