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民去年2月發起八區「和你Lunch」,紀念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七個月。一名自小患有過度活躍症、因家境不佳而曾經入住寄養家庭的18歲男生,被搜出背囊內藏有一支伸縮棍,遭控以《公安條例》下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早前認罪。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出,伸縮棍「個殺傷力都唔細」,即使男生辯稱只用作自衞,在混亂和暴力情況下使用仍可能對他人造成危險,判處男生進入勞教中心。
被告林加暉(18歲)早前承認於去年2月21日在觀塘巧明街犯案。辯方昨日提交兩封求情信稱,被告讀中二時曾經參加獎學金計劃,從約百名候選者中脫穎而出,計劃負責人及有份評審的大學教授指,被告雖然性格倔強,但參與群體活動後,待人處事已經有改善。
辯方續稱,伸縮棍是被告參加集會時得到的,只打算用作自衞,沒有想過用來傷害他人。報告認為勞教或更生中心均適合被告,傾向建議勞教;但辯方指出,長期觀察被告的人均指,被告能在循循善誘下改進,質疑勞教對被告或有反效果,希望判處更生中心。
惟裁判官莫子聰指出,本案罪行非常嚴重,即使被告打算以案中武器自衞,但在他認為需要自衞的混亂和暴力場面中,使用涉案武器仍可能對他人造成危險,因為伸縮棍「個殺傷力都唔細」。
裁判官同意報告所指,短期紀律訓練能幫助被告,依建議判處勞教。
案件編號:KTCC14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