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南稱護祠堂 官:點擋? 改口指無驅趕「用自己方法望群眾走」

飛天南稱護祠堂 官:點擋? 
改口指無驅趕「用自己方法望群眾走」

【721元朗黑夜】

【本報訊】721白衣人暴動案審至第23日,「飛天南」吳偉南日前辯稱有人告訴他群眾要「拆祠堂」,故他揮棍趕人欲保護村民。惟法官葉佐文昨質疑,畫面所見涉案路段寬闊,「前前後後都可以行」,群眾大可另覓他路,毋須與村民對峙,質疑「如果得幾個村民,對面有幾十人,點樣擋到佢哋去唔同村拆?」吳稱牌坊是必經之路。案件作供階段結束,押後至4月28日結案陳詞,同日處理兩名認罪被告的答辯。

■吳偉南聲稱揮棍為防群眾「拆祠堂」,法官葉佐文昨質疑「點樣擋到佢哋去唔同村拆」。

飛天南早前供稱,英龍圍牌坊外一名他認識的「Kitty姨」向他表示群眾「要入嚟拆村、拆祠堂」,他擔心外人入村損壞財產和傷害村民,遂上前呼籲群眾和平散去。他昨在辯方覆問下補充指,各村祠堂裏有古董花瓶和祖先神主牌。法官葉佐文詢問,是否五條村的五間祠堂都座落在不同地點,飛天南回答是,亦表示不清楚群眾要拆哪座祠堂。

法官葉佐文

辯方稱接棍是「收回」

葉官聞言質疑:「如果得幾個村民,對面有幾十人,點樣擋到佢哋去唔同村拆?」且畫面所見,朗和路沒有圍板,「條路咁闊,前前後後都可以行」,群眾大可另覓他路。飛天南回應謂:「喺呢個位置,梗係喺呢個位擋」,又指該路段是通往各村的必經之路。

控方再盤問時引用地圖,指出除了由朗和路進入五和路外,亦有其他路線通往各村,如東頭村便可經元朗西鐵站G1出口前往。飛天南欲反駁:「不如咁講啦……」葉官打斷他謂:「你不如答咗問題先啦,我再畀時間你解釋。」飛天南始承認有其他路線,他其後補充指,平時村民及車輛多數使用涉案路段進入村內。

控方指控飛天南當晚從格仔衫男手上接過木棍,辯方昨播片,指格仔衫男的棍狀物最後「收回」他手上,重申飛天南是從黑衫男手上搶得棍狀物;控辯雙方估算該棍狀物長約2呎半至3呎。飛天南最後澄清,他並沒「驅趕」群眾,只是用自己方法希望群眾「走晒」,如果他們沒「返轉頭」,他就不會主動上前。飛天南作供完畢,餘下被告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餘下被告依序為王志榮、黃英傑、鄧懷琛、鄧英斌以及蔡立基(40至61歲)。另外兩名被告「懵良」林觀良(48歲)及「肥林」林啟明(43歲)早前承認暴動罪,還柙候判。

案件編號:DCCC888/19、11、734/20

■灣仔政府大樓保安昨阻礙記者拍攝,錯指該處為法院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