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職員查呃OT 涉用虛假陳述

地政職員查呃OT 涉用虛假陳述

【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退休地政總署助理經理,指控他處理一宗內部調查時,使用一份由另一名同事作出而載有虛假要項陳述的書面供詞,以誤導地政總署,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為助理經理 現已退休

61歲被告林之威,現已退休,案發時為地政總署助理經理,獲派駐該署的九龍、荃灣及葵青寮屋管制辦事處工作。案情指,地政總署2019年8月初接獲投訴,指稱一名寮屋管制主任於同年7月,有兩天在沒有值早班的日子申領逾時工作「補鐘」。被告則獲指派進行內部調查。

案情透露,寮屋管制主任的上班時間為早上8時半,但須輪流值早班,於7時45分報到,以監督早上8時開工的技工等前線員工值勤。寮屋管制主任事後亦可申領逾時工作「補鐘」。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9年8月20日,使用一名技工的一份載有虛假陳述書面供詞,聲稱在涉事兩天,約早上8時在辦公室見過該名接受內部調查的寮屋管制主任,以誤導地政總署。林之威被控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