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毒品調查科警員利用facebook及Instagram等社交媒體,搜獵未成年女童作性侵目標,先後狎玩六名女童。「淫警」早前承認非禮等八罪,今年初被判監三年十個月,刑罰之輕引起輿論譁然。律政司就刑期提覆核,案件昨提訊,已刑滿出獄的被告繫上象徵警察、與「暗角七警」經常佩戴的同款領呔出庭。他散庭後不斷在法院大樓遊走,又向記者做挑釁手勢,其後拔足狂奔逾300米登上的士離去。
一度被控強姦的被告余俊鑫(35歲),自2018年案發後被捕後一直還柙。他去年底在區院承認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非禮及非法性交共八罪,事主年齡介乎11至14歲。心理報告顯示其重犯機會屬中等至偏高,在扣除還柙日子後,他早前已服刑完畢,恢復自由身。
案情顯示,被告以甜言蜜語「老公老婆」與女童相稱,趁見面時逼誘女童在公園性交,還找未成年兼職女友「起雙飛」。律政司昨預料覆核聆訊需時半天,辯方則指日前才收到指示,需時預備及索閱證人供詞等。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一度提出定於4月底聆訊,但其後稱會按照雙方大狀檔期盡快定出聆訊日子,聆訊尚未排期。
被告散庭後坐在證人室良久,又不斷在大堂徘徊張望,拖拉逾句鐘後,他突然跑向走火通道,推門前轉身向記者做挑釁手勢,然後由五樓直奔地下的高院大樓正門。惟他看見門外有記者又逃回大樓內,經其他樓層落到低層狂奔離去。
案件編號:CAAR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