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童生父早前出庭自辯時,坦言覺得妻子、即次被告用藤條打兩童等懲罰方式並不適當,若見「過火」他會出聲制止。但庭上昨揭露,妻子曾向他指「再打驚小朋友成個星期返唔到學」,他卻回應:「狠打!打!打!打到佢驚!」有次妻子得悉兒子默書滿分,建議他稱讚兒子,他卻堅決不從:「唔讚!」
首被告日前自辯時表示,若妻子與一對子女僵持不下,他會帶子女下樓傾談,開解他們;若妻子對子女感到極憤怒,他會先安撫妻子,回家再問子女有否不聽話及箇中原因,小事會罰抄或罰企,屢犯才用藤條體罰。但根據控方昨披露的對話內容,被告一家搬進新居後四日,首被告已不斷打兩童,次被告曾稱「再打驚小朋友成個星期返唔到學」,首被告卻要求「狠打」,更稱要「打到佢驚」。
此外,次被告曾向首被告提及兒子默書滿分、字體漂亮,建議首被告回家讚兒子,他卻簡短回覆「唔讚」。次被告問原因,他答「無點解」。次被告其後指若他讚兒子,兒子定會感到開心,並謂「你都冇幾可讚佢」。
案件編號:HCCC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