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高院保安 王婆婆拒聘律師

涉襲高院保安 王婆婆拒聘律師

【本報訊】經常現身示威場合的「王婆婆」被指前年1月在高等法院襲擊女保安,案件原定昨在東區法院開審,惟王婆婆表示筆記在大陸「俾國安收咗」,需時審視證據和研究法律,獲准押後。審訊重新排期,王表示經考慮後,選擇公民抗命,不聘用律師,亦不會爭辯或求情。案件定於5月11日開審,預計審訊一天。

控罪指,被告王鳳瑤於前年1月22日,在高院地下大堂襲擊胡婉鴻。據悉,當日王被指因拒絕接受安檢,以膊頭及手肘撞向女事主胸口。

稱筆記「俾國安收咗」

案件甫開庭,王向法庭表示她健康欠佳,又指筆記在大陸「俾國安收咗」,希望詳細審視控方證據再決定是否認罪。裁判官鄭紀航向她解釋請律師的選項,王稱早前誤以為能應付案件,她保釋期間不准到大陸,無法提供在大陸的資產證明,「自己一個返去都唔夠膽。」鄭官指王首次申請押後,為公平起見批准。

及後案件轉到另一法庭排期,王表示希望押後三個月,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稱押後長度須合理,先讓王查詢當值律師服務。王其後稱不聘用律師,決定「公民抗命」,並謂自己被誣告。羅官提醒裁決後不能以不懂程序為由要求重審。

王庭外解釋,認為「官派律師」沒用,亦不想佔用義務律師時間,寧讓其他抗爭者獲得支援。

案件編號:ESCC24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