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女教友物業案和解 牧師須搬走

騙女教友物業案和解 牧師須搬走

【本報訊】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被指16年前退休後以「得嗰400萬唔夠用」等藉口,10年間先後騙得年老女教友逾460萬元;他更疑藉詞為免女教友與子女爭樓,說服女教友將物業轉名至他一家名下,講明隨時可歸還物業。女教友及後欲討回物業不果,入稟高院興訟。案件兩年前開審,途中卻因教會高層向法官發電郵談及本案,導致案件腰斬「換官」。事隔兩年,與訟雙方終在重審前達成和解,牧師一家須於兩個月內搬出涉事物業,並將物業歸還女教友。

教會高層曾去信法官致重審

現年74歲的女原告黎驍敏對結果感到高興,並稱願望達成,打算取回物業後將之賣掉,部份用作回饋社會,捐贈予老人院。她透露,早已沒再返教會,「仲敢去咩,𠵱家多數去老人院做義工,搞吓活動咁」。不過因疫情關係,已很久沒去。

案中三名被告分別是退休牧師曾繼才、其妻劉俠英和小姨劉俠賢,三人年約80至82歲,他們昨均沒有到庭。

案件兩年前開審至第六天,主審暫委法官林定國主動透露收到一名擔任諸聖座堂高層的女大律師曾昭珍發出的電郵,對本案表達意見,原告一方質疑有影響法官之嫌,案件最後腰斬,換官再審。

根據原告案情,她1990年婚後開始隨夫到諸聖座堂教會崇拜,曾繼才為該教會的牧師。2004年,即將退休的曾繼才常向原告大呻退休後只獲教會400萬元退休金,「夠食唔夠住,夠住唔夠食」,騙得原告將跑馬地樂苑800呎物業供他居住。原告丈夫2008年過世後,曾說服她訂立遺囑、將涉案物業轉名予三被告,表明日後如有需要,可隨時歸還物業。曾氏一家更先後收過原告290萬元。

曾繼才兩年前於庭上作供時多次強調自己是牧師,「冇諗住住大屋」,崇尚簡樸生活,是知足常樂的人,不會貪心,「上帝會眷顧我」。惟當辯方問他一家收到原告給予的290萬元後有否捐出時,他卻稱「嗰啲係gift嚟」。

案件編號:HCA1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