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飛天南」吳偉南案發當晚在英龍圍附近暈倒,一度沒呼吸和脈搏,經搶救後恢復脈搏送院。辯方昨向法庭呈上飛天南的傷勢報告,指他身體各處皆有「痠痛」,法官葉佐文(圖)卻指報告顯示「無痛楚」,質疑「唔係要我倒返轉頭話畀你聽點解」。
辯方聞言放棄呈遞報告,惟飛天南頻頻向大狀打眼色,最終照計劃呈遞。
庭上播放當晚片段,拍到飛天南突然仰後倒地一刻。飛天南昨自言當刻感覺頭部「好痛」,形容「好似有嘢飛過嚟飛中我咁」,他此後完全失去意識,清醒時已身在醫院。
代表飛天南的大律師劉啟賢呈上醫院傷勢報告,內有身體圖表顯示飛天南的鼻樑、肚及左邊胸有「X」符號,辯方指X代表「有疼痛的地方」。惟法官葉佐文看畢報告後指,辯方將報告中字母「A」定義等於Aching(痠痛),惟報告卻定義A等於「無痛楚」,質疑解讀方式與報告內容有歧義,「你自己要明咗先,唔係要我倒返轉頭話畀你聽點解」。
辯方聞言表示不呈遞報告,葉官驚訝謂:「你自己解唔到就唔遞喇?」又問:「你肯定你個客係唔需要?」飛天南沒任何表示,但一直望向代表大狀,頻頻眨眼。葉官續指,報告並非正式醫療報告,而是圖表(medical chart),再度質疑:「你隊上嚟之後又唔要,對個客會唔會唔公道?」葉官其後直接問飛天南是否需要將報告呈堂,飛天南表示需要,辯方遂改口稱希望呈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