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大狀專攻刑事 曾打謝霆鋒頂包案

金牙大狀專攻刑事 曾打謝霆鋒頂包案

【本報訊】人稱「金牙大狀」的清洪,原名葉清福,現時在香港資深大律師執業名冊中排名第四,擅打刑事案,往往奇招迭出,甚至被譽為「刑事四大天王」,他過去常與廉署交手,被稱「廉署剋星」。

去年力撐立國安法

清洪是馬來西亞華僑,當年負笈英國劍橋大學修讀法律,畢業後在《遠東經濟評論》任助理編輯,派駐香港當中國通訊特派員,其後才正式投身法律界,1976年成為大律師,1988年當上御用大律師,業界一直傳言他是香港收費最高大狀之一。

過去清洪曾為不少城中名人「服務」,包括武打明星陳惠敏、立法會前議員詹培忠、環球唱片有限公司前總裁陳少寶、商人毛玉萍、林建名。藝人謝霆鋒2002年駕駛法利拉跑車失事,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的頂包案,亦由清洪代表,謝最終罪成,但只輕判社服令,惟其間仍需要還柙兩周。2014年轟動全港的許仕仁涉貪案,雖然郭炳湘並非被告,亦委託清洪到庭旁聽。

清洪近年展現愛國一面,全國人大強行為香港訂立國安法,清洪曾聯同譚惠珠、梁美芬等出席基本法研討會力撐立法,批評立法會「拉布」及《基本法》23條立法遙遙無期,又指修例風波中暴力事件嚴重挑戰中央紅線,認為是中央及時出手立法,助社會重回正軌。不過,清洪當時曾指,不認為叫喊港獨口號犯法,認為要視乎意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