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權為追殺參與示威者,經常透過覆核刑期,要求法庭加刑。律政司長鄭若驊指,去年律政司提出17宗覆核刑罰申請,數字是前年逾四倍之多,覆核案件差不多全數與反修例示威及暴力罪行有關,她又否認是追殺抗爭者。有律師批評律政司向法庭窮追猛打,圖以極高罪名狙擊被告,預期情況將會持續。
鄭若驊昨在網誌指出,去年律政司共提出了17宗覆核刑罰申請,16宗與反修例引發的示威及暴力罪行有關,律政司在15宗覆核中獲判得直。律政司去年的覆核申請較以往飆升,相較2018至2019兩年,律政司向上訴法庭分別提出六宗及四宗覆核刑罰申請。
對於外界指律政司以覆核刑期追殺針對政權抗爭者,鄭卻指覆核是因為律政司要協助法庭判處適當刑罰,及避免犯上「可導致上訴的錯誤」。她稱,若律政司發現刑罰有原則上錯誤、或明顯過重或不足,就會申請覆核刑罰。
鄭若驊又提及,終審法院已指非法集結即使涉及低程度暴力也可判監,認為把非法集結分為暴力和非暴力並無道理,被告年輕或個人背景因素,在判刑時考慮比重極有限,甚至微不足道。
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指,身邊有不少法律界人士形容,去年律政司覆核刑罰申請數量遠超前兩年總和,反映往後「『量刑通脹』將會持續、惡劣」;又形容律政司覆核刑罰等同不停向法庭「施壓、窮追猛打」,以不合比例刑罰、極高罪名狙擊被告,務求要法庭判以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