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被標籤藍店 辯方證人退出

憂被標籤藍店 辯方證人退出

【本報訊】昨有辯方證人欲為次被告黃英傑出庭作供,但擔憂其「顏色好中性」卻曾被網民標籤為「藍店」的商舖被「欺凌、破壞」,申請以「傳紙仔」方式呈交資料。法官葉佐文認為需要顧及公眾知情權,申請基礎不足,又謂「好似幾大部份舖頭唔係嗰隻顏色,就係呢隻顏色」,拒絕申請。證人跟着臨陣退出,決定不出庭作供。

官指匿名基礎不足

黃英傑昨提出申請時指,案件受廣泛報道,證人擔心作供時或要提及其商舖的名稱。法官葉佐文強調案件公開審訊,需顧及公眾知情權,又指通常保密是為保障證人免受人身威脅。黃的大狀解釋,證人認為本案性質敏感,擔心商舖受騷擾。葉官追問:「有乜基礎呢?」大狀澄清證人不是實際上曾有此遭遇,單純出於擔憂。

控辯雙方休庭商議後,辯方表示證人願意公開姓名,但不願曝光商舖名稱及地址,提出用白紙傳閱相關資料。控方同意「傳紙仔」的做法,但又認為辯方申請基礎不足。

葉官再問申請有何基礎,大狀再解釋證人擔心商舖被「欺凌、破壞」。葉官不禁問:「不如你講白啲啦,係咪某啲顏色嘅舖頭?」大狀聞言形容商舖「顏色好中性」,有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光顧,但又補充指商舖曾遭網民標籤為「藍店」。葉官指若證人商舖「有顏色」,法庭便批准匿名申請,「咁好似個網都幾闊⋯⋯好似幾大部份舖頭唔係嗰隻顏色,就係呢隻顏色。」最後拒絕有關申請。大狀索取指示後,表示證人決定不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