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隸屬油尖區刑事調查隊的偵緝女警調查一宗詐騙案期間,涉食兩家茶禮,接連向報案人及嫌疑人索折扣價買名牌。涉案女警及兩報案人分別被控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等七罪,三人昨不認罪受審。受查嫌疑人供稱,她在警署錄口供期間,涉案女警問她是否可用折價購買名牌手袋,揚言若她於一個月內還款,便不會提出起訴,表明:「畀緊機會你。」她認為女警所指的「畀緊機會」,是要求她用折扣優惠買手袋。
三被告依序為女警李倩華(29歲)、兩名報案人即Gucci香港獨家經銷商部門經理梁慧嘉(46歲)及珠寶公司文員庄澳琳(32歲)。
李倩華被控四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罪及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涉嫌於2017年至2018年期間,分別向另外兩名被告及另一名報案人黃姍姍、嫌疑人莊思敏索取名牌產品折扣利益,分別購買一個Chanel、一個Celine手袋、一對Gucci波鞋、Nicolas & Bears產品及收受一對耳環。另外兩名被告則涉嫌以折扣價向李提供名牌產品,各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案發時做名牌代購的莊思敏供稱,她於2017年9月20日因涉嫌詐騙被捕後,向首被告女警李倩華表明會還款;李當時稱一旦莊聘請律師,便會將她帶上法庭。及後兩名男警為莊錄口供,其間李曾入房觀察,並問莊是否可用折扣價購買名牌手袋,莊答稱:「有,我可以攞到折扣。」
莊續稱,她獲保釋候查期間須每月去警署報到。當中兩次報到時,李均查詢可否用折扣價購買名牌手袋,她回應「已經咁大鑊啦,仲會繼續做落去咩」。她並說:「我真係冇做(代購)喇,如果你真係要買,可以搵Karen(次被告)或者余家敏(譯音)。」莊同意辯方所指,她知道李不能決定案件方向;而其代表律師曾聯絡報案人,表示她願意還款,李沒參與有關談話。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13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