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冠軍騎師入稟與舊愛爭樓

前冠軍騎師入稟與舊愛爭樓

【本報訊】外號「草蜢」的1986年冠軍騎師陳柏鴻,早前入稟高院向前同居女友追討二人於1985年聯名持有的旺角物業一半業權,案件昨開審。陳出庭作供,大談當年收入,並聲言買樓供樓的款項全由他支付,女方未付分毫,又指不知與女方拍拖並且同居期間,原來對方已婚。舊愛則指因當時沒有工作和收入證明,要向陳借名辦理按揭,才會將陳的名字加入樓契,實質上買樓定金、律師費及每月供款均全部由她本人負責。

稱同居不知對方已婚

60歲原告陳柏鴻昨出庭,由1976年16歲時在英籍練馬師施萬賦旗下馬房任職見習騎師說起,指當年每月收入約200元;雖有獎金,但一半由馬會保管,待成為正式騎師後始獲發還,另一半由「師傅」即練馬師收下。另外,馬主亦不時會給打賞,他在1976至83年間收取的打賞就有約8萬元,83年成為正式騎師時,全年收入未計打賞有20萬元。

陳又透露,19歲時認識被告姜麗娜,兩年後成為情侶。他1982年開始與姜同居,但不知她已婚。1986年他贏得女皇杯並獲冠軍騎師頭銜,屬香港最高榮譽。1992年他轉職練馬師,1997年捲入非法賭博指控被廉署調查,最終廉署沒起訴,但馬會吊銷其練馬師牌照。陳於2005至06年間轉戰澳門任練馬師。

陳與母親和被告三人1984年聯名購入火炭怡翠花園單位連車位,陳指被告偷他錢,被告反指他與其他女人有染。翌年二人聯名以58萬元買入亞皆老街碧佳閣物業連車位。

案件編號:HCA11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