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蒙面休班警前年11月在居住的警察宿舍外巡視,截查一對年輕男女,稱在兩人身上搜出高濃度腐蝕液體、思疑漂白錠及無線電通訊器等。年輕男女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三罪昨受審,休班警供稱用了「愚蠢方法」測試證物,他從被告身上搜出疑似汽油彈的紅酒樽後,曾打開樽口將液體倒在地上並點煙測試,但液體未有起火。
被告為案發時年僅17歲冼姓中五男生,及在英國大學攻讀法律學位課程的女學生湯嘉欣(20歲)。控罪指他們前年11月18日,在葵涌葵馥苑外巴士站管有一支高濃度腐蝕液體及一片思疑漂白錠,意圖作非法用途。冼另被控無牌管有對講機。
休班偵緝警員9682吳太盛(圖)供稱,葵馥苑警察宿舍附近在案發前曾被擲汽油彈,案發當晚他遂以便裝並蒙面在樓下巡視,其間遇到休班警長33509林金池。凌晨1時許,他發現屋苑閘外有一對年輕男女,女子曾舉起手機向宿舍拍攝,約十秒後兩人便轉身橫過對面馬路離開。吳見兩人形迹可疑,遂衝前截停他們。
吳稱從冼的背囊搜出「一支好似細支裝嘅紅酒樽」,樽內有濃稠的黑色液體,樽身有膠紙包着一顆白色圓形粒狀物。他思疑是助燃劑,向冼查問,對方表示不知情,並指「酒樽喺旺角執嘅」。
代表冼的大狀劉偉聰盤問吳,問曾否將紅酒樽內液體倒在地上,吳即如夢初醒般謂:「吖,我同意呀!」吳指當時因懷疑酒樽是汽油彈,所以把液體倒出做測試,但自認用了「愚蠢方法」,他解釋謂:「我倒咗少少出嚟,試用煙仔(燃)點,我只係想測試吓佢會唔會着(火)」,最終液體未有起火。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WKCC4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