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斥「張錦緜」中介做法不理想

法官斥「張錦緜」中介做法不理想

【本報訊】「黃馮事件」揭發律師樓被接管後,資金遭凍結的苦主申索過程漫長兼不透明。2018年被律師會接管的張錦緜律師事務所,申索事宜進入最後直路,昨日進行內庭聆訊。對於有受影響客戶表示申索一度被拒,經反對後被「部份接納」,高院法官高浩文認為做法不理想,又指由於客戶賬戶款項少於申索金額,故法庭稍後將頒佈分配結果,並要求中介律師樓下月23日前完成分配款項。

苦主欲知申索詳情

代表香港律師會處理接管事宜的中介代理人吳建華律師樓向法庭申請草擬命令,稱被告張錦緜律師事務所的款項,會平均分配予獲批申索人,而申索款項計算方法以現有會計紀錄為準,核實工作由吳建華律師行負責,並提到訟費由張錦緜支付,不會由客戶承擔。

有苦主在庭上表示,基於公平原則,認為申索結果應附帶申索詳情,包括申索總金額、總人數、分配基準和比例,又質疑核實工作的準確性,希望可清楚了解中介律師樓由「無結餘」變成「重新考慮」及「部份接納」之理據及差異等。高浩文提到,據法庭理解,介入代理人起初認為資金若被不正當挪用,有關申索一概不批;後來介入代理人承認此非正確處理方法,認為挪用客戶款項屬違反律師守則,故改為批准申索,並解釋與苦主原先申索相差25元,是因該款額恰當用於土地查冊費,而餘下資金未經客戶批准而被挪用,故最後獲批申索金額為89,9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