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五日,中共人大副委員長王晨宣布廢棄香港現行選舉辦法:「我們要建立有香港特色的選舉制度,全程審查參選與任職資格。」這話當然又是合情合理,但有點令人納罕。
首先,既云「香港特色」,香港小民對這次制度改革,怎麼完全不得置喙,連人大將議決香港選舉制度,事前都不得而知,到開會那天才見於議程。然則「香港特色」從何而來?
此外,據中共說,全程審查參選資格,是要保證「愛國者治港」,而「愛國者管治」原則,並非新中國特有。三月四日,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就說:「任何國家,都不會容許不愛國者加入政府。『愛國者管治』的觀念,在西方民主國家也很普遍。」三月五日,中共駐港辦公室還說:「任何國家,管治權都必須愛國者掌握。這是普世公理。」但既然是普世公理,怎麼卻說香港的選舉制度須具「香港特色」?普、特二字,在現代漢語之中,莫非隨時可以由反義詞變做同義詞?
中共常說要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又說「要堅定不移地走有中國特色的民主政治發展道路」,現在,連香港都要「建立有香港特色的選舉制度」。他們事事都要有這樣那樣的特色,以後就請不要說什麼「西方民主國家也是這樣」、「根據國際慣例」等等。而「中國特色」或「香港特色」,一律改為「中共特色」,就更加妥貼。畢竟黨等於國。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