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鹽田區人民法院去年底判處12港人案其中10人組織他人偷越邊境或偷越邊境罪成,被判囚七個月及罰款一萬元人民幣的八人包括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及黃偉然,明日將刑滿獲釋,料即日移送返港。
據了解,八人明日將分四批經深圳灣口岸遣送返港,首批預計早上10時過境,最後一批下午5時回港。警隊國安處和聯絡事務科人員屆時會過境辦理犯人移交手續。消息指,八人會由警隊國安處接收,先送往天水圍警署「落簿」,並接受國安處人員簡短查問。據悉,國安處會動員兩組人員約40人負責。
12港人在深圳被捕時錄取的口供已由駐港國安公署轉交香港警隊國安處,故警方現階段不急於進行詳細會面。當八人在天水圍警署完成手續後,會由衞生署送往隔離檢疫。本報曾向警方查詢移送安排,但警方僅稱暫未有進一步資料提供。
消息指,李子賢曾向母親透露預計明日刑滿回港。家屬暫未決定當日會否有行動,但不排除在天水圍警署外守候。據了解,考慮到繁複的檢疫及隔離安排,以及估計3月已可返港見面,除了李子賢及郭子麟的三名家屬,其他被囚者一直未有家屬到深圳探訪。
12港人案中只得黃臨福及廖子文因案發時未成年未有被中國當局起訴,去年12月30日被遣送回港。兩人當日早上經深圳灣口岸入境即被送往天水圍警署,押送期間被黑布蒙頭及反鎖手銬,在警署曾與律師和家屬見面。二人完成14天檢疫後,就反送中運動所涉控罪提訊,均遭加控不依期歸押罪,現續在壁屋監獄還柙。
現時仍在中國服刑的鄧棨然和喬映瑜,去年被判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鄧棨然被判入獄三年及罰款兩萬元人民幣,喬映瑜被判囚兩年及罰款1.5萬元人民幣。喬映瑜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盧思位指,較短刑期一般都不予減刑,喬很可能要待滿兩年,但盧指由於案件涉政治因素,仍有保外就醫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