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斥過份:發臭先搬?

法醫斥過份:發臭先搬?

【本報訊】長洲有市民被迫伴屍30小時,眼看着至親屍體腐爛滲血水,有法醫直指死者遺體去世24小時內會開始腐爛,事件中食環署人員待屍體發臭後仍未到場移送遺體,做法過份,相信對家人心理衝擊很大,事件反映部門應檢討惡劣天氣下,如何盡快處理屍體問題。

指屍體一日內已腐化

據天文台記錄,去年10月12日事發當晚約7時,氣溫為攝氏29度。資深法醫馬宣立指,本港溫度接近攝氏30度或以上,一般情況下人去世後屍體會在24小時內腐爛,如戶外有陽光照射或身處高溫,10多小時內屍體就已腐化。

他解釋,人體腸道佈滿細菌,而黏膜細胞可抑制細菌滋生,但人死後,細胞逐漸死亡,細菌便開始繁殖。腸胃內食物殘渣令細菌不斷發酵,產生氣體,導致腹部首先發脹。腹脹會將壓力推向橫膈膜及壓迫心肺,導致肺充血,其後屍體會滲血水。

對食環署解釋當日因天氣致移送屍體延誤,馬認為長洲醫院亦有殮房,部門應早作協調,「如果知道因為打風冇可能入嚟,一早要諗定啦,等到發臭先搬?我覺得有少少過份。」他又認為,負責人員應向死者家屬解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