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吳一人「集結」 辯方促裁表證不成立

老吳一人「集結」 辯方促裁表證不成立

【拒捕案】

【本報訊】前年6.12在金鐘腹部中彈的退休漢「老吳」吳應武,被指去年1月19日在旺角坐在路上不願離開,被警員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警方其他指他放軟全身,起訴他拒捕。案件昨續審,辯方陳詞時直指警員非法拘捕被告,質疑一人如何構成非法集結,警員更使用不必要的武力用手銬反鎖他,因此被告的任何抗拒屬合法,控方證據非常薄弱,要求法庭裁定被告表證不成立。裁判官需時考慮,押後至4月15日裁決案件是否表證成立。

警員22266梁國華(譯音)昨在盤問下稱,第一眼見到被告吳應武(59歲)時吳坐在地下。辯方指,他的記事冊及首份證人供詞均指被告「踎」在地下、「坐」是第三份口供的講法。梁否認是有人提醒他叫他改成「坐」,解釋「可能事隔一段時間記憶模糊咗」。

質疑非法拘捕

梁又稱,因發出警告後見被告「冇反應、又唔睬人」,故自行決定拘捕,沒施警誡、亦沒徵詢上司意見。

辯方指出,法例上構成非法集結罪的條件,須三個人結集並破壞社會安寧,但當時只得兩人坐在地上,警告後更只餘被告一人,梁根本無足夠理據拘捕被告。梁稱,因上司曾發出非法集結的警告,有理由相信被告涉及其中,「所以拘捕咗佢先。」

辯方播片,鏡頭拍下警員用盾壓住趴在地上的被告,有警員踢被告一下,片段傳來慘叫;其後有警員㩒着被告雙腳,並一度跪在被告大腿位置,當時已「頭貼地」的被告被多名警員秤起、跪在地上後,雙眼閉目。辯方指:「我估你唔會反對我咁形容呢個畫面,被告表情痛楚。」梁不反對,亦同意不知被告是否因身體不適而逗留現場。

辯方陳詞指,梁非法拘捕被告,本案無證據證明被告有意圖抗拒警員,控方第一證人從沒以拒捕拘捕被告,「到今日都冇咁講過,都仲係講拉佢非法集結」,認為不應再浪費法庭時間開啟辯方案情,要求裁定被告毋須答辯。

案件編號:WKCC23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