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一日也嫌長」?但「醜聞兩樁也嫌少」:說的是台灣妹仔加小三的林月雲(及私生女侯佩岑)被嗆事件。
本來香港也有妹仔市長媚主討歡事件,但顏值低且唔夠班,當她透明——反而台灣「地表最強小三」案中有案,對我們這些創作人來說,是教材。
昨天才寫過林重叠搭上閨密丈夫侯某和邱某,破壞了兩個家庭,幾乎被受害人眼淚浸死,母女還收6,500萬台幣演戲,委屈於「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今日驚爆,有傳當年邱某與之同居30年後,病危,林提出分手,把病翁送回老妻家照顧,林轉而搭上邱某的同學云云。傳聞很難求證。
我不只吃花生,還感謝各界報導,教我寫好「慣三」這種角色。都說「慣竊」、「慣匪」、「慣犯」,那麼「慣三」是如何煉成的?
(一)選擇精品:既肯「既賤又恥」(正室語),當然挑選非富則貴的男人,還可贏不菲遺產。
(二)當機立斷:不離婚娶我又不要私生女?馬上另謀高就物色新主。
(三)巧言令色:尊主為榮,少不得自怨都是自己不好是我的錯,博男人憐惜。
(四)青春常駐:保養得宜(接收遺產彈藥),年已70,還妹妹頭、一身名牌,皮光肉滑,擠眉弄眼,表情嬌俏鬼馬。
(五)慣性侍候:不止老契,連女婿一累,也馬上按摩、捶背、刮痧、拔罐,末了拍肩自詡「38」號(骨妹)。與女婿十指緊扣不吝「愛你!愛你!」嚇煞這個憨厚老實人。
(六)眼淚攻勢:難服眾,但必殺技。
——現實情節和言行,對「人物設計」甚有啟發,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