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在選舉制度「完善」之後,興奮到要開記者會發表感言,可能感恩爆棚之後興致未能平復,為抗議外國勢力放棄為經濟自由指數排名,竟然拿自己調侃,數不盡的人啊,不捨晝夜而噬她如斯,誰敢說香港喪失了言論自由。
有人說她算哪根葱,以特首之名執行新聞統籌專員之事,鬧係悲哀唔鬧更悲哀。前朝新聞統籌專員、建制第一健筆、梁朝偉大傳媒大亨,都有秩序有策略圍攻,舔皇勞工黨女頭目,甚至用操粗口操過一回,都沒有像「鏗鏘」集編導遭起訴,要驚就兩份,三四五六萬份都唔止。
言論鬥自由的笑話甚多,懷舊一點,就說美蘇吧:美國人說,我們在美國有權媽叉總統;蘇聯人說,我們在本國也可以臭罵你們總統。
鄭月娥本土版則可以「優化」為:保皇派說,我們有權小罵特首,然後幫忙通過議案;反對派說,我們也有權大罵特首,不過絕不能否決特首的提案。即係,有言論自由,沒有讓意見付諸實行的權力,這,點講都係有權講嘢。
原來罵特首的bopomofodiupukgaai,就等於香港所有聲音。千萬別以為月娥自高身價,自覺是指標性人物,是香港人肉圖騰;分不清罵人的自由,與用影視形式講故事,也是言論;罵人只是刁民,揭發不方便的真相,則是罪人,自由有底線,某些言論的公價就是手銬。
信不信由你,有不知底細,被新聞走馬字幕迷魂的台灣朋友也搖搖頭,請我解惑:對啊,都說香港變一國一制,你何止罵特首,嗆她酸她,用雄三反艦導彈轟她,你也健在啊,在專欄裏批評她是工作,請她下台是生活。
我說:對對對,月娥能罵,翠翠不能;狼英能罵,維尼小熊不能,甚至講維尼可愛或可憎都不能。「完善」的選舉政制能罵,躬迎全面管治的香港官員不能罵;大公報有點名批判特區法官的自由,法官沒有自貶的自由;前前前特首養一幫人編派香港《地方志》的自由,「香港編年史」網站遭封網,香港網路商沒有不當共犯的權利,一段歷史各自表述也是言論,警方可以引用國安法為由,禁絕不同觀點的權利,而他們也沒有不禁制別人自由的自由。這樣講,你明白了嗎?
罵區區一名月娥,暫時只是小菜一碟,餐桌底九大簋要光盤行動早已一鍋端,反而少有人應聲吶喊。深奧認真的文章不顯眼,膚淺的粗口發音搶耳,只怕香港言論的容量,端上一盤月娥小菜,已經醬汁流瀉,自有人來收拾。唉,經濟上叫這做淺碟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