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滑翔傘近年在本港大受歡迎,惟學員急增同時,民航處規管政策未跟上發展,部份滑翔傘教練未獲取許可證即開設課程招生,教學質素參差下意外頻生。申訴專員公署昨宣佈主動調查民航處如何規管滑翔傘活動,強調處方有責任確保相關活動受適當規管。有本地滑翔傘組織歡迎調查,強調飛行員應遵守法例,如未持有合法許可證及相關資歷,絕不應開設課程,以免發生更多意外。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滑翔傘活動近年在港漸趨普及,但事故頻生,如去年曾有滑翔傘急降馬路與車輛相撞,引起公眾關注。署方指初步調查顯示,民航處2017至19年間均沒有接獲以滑翔傘進行出租或受酬服務的許可證申請,2020年則接獲四宗。截至今年2月底,該處僅批出兩個有效許可證,然而網上卻有不少本地收費滑翔傘課程或體驗飛行的宣傳。
申訴專員趙慧賢強調,不當操作滑翔傘或影響本港空域運作,亦會對地面的公眾構成危險。民航處有責任確保活動受規管並跟進違法活動,故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民航處對滑翔傘活動的規管是否足夠。
翻查資料,近年與滑翔傘飛行活動相關的意外增加,如迫降馬路險捲入車底、野外降落被樹枝干擾致飛行員受傷等,其中2018年一名男子在大嶼山伯公坳玩滑翔傘後失蹤,最終證實發生意外不治。
民航處近年就相關活動制訂指引,根據《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任何人士未獲民航處處長批出許可證,以滑翔傘提供任何出租或受酬航空服務,即屬違法。現時本港共有八個指定空域供市民使用滑翔傘,包括西貢浪茄灣、馬鞍山及石澳等,飛行者須具備合適資格才可進行活動。
香港滑翔傘協會回應指,現時在港活躍的滑翔傘會員約有一百名,如有飛行員發生意外或涉違反法例,協會將調查並把資料交給民航處。協會歡迎申訴專員的調查,「改善運作環境係最好,我哋都盡咗力,希望大家做好啲」。
本報向民航處查詢相關意外及檢控數字,處方未有交代,僅指一直有就滑翔傘活動與持份者溝通,會配合專員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