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堆拋雜物 調酒師認暴動候判

火堆拋雜物 調酒師認暴動候判

【本報訊】示威者前年11月3日凌晨在港鐵旺角站C1出口燃燒雜物縱火,年輕調酒師將發泡膠盒及木板拋進火堆;警方事後分析傳媒影片,個多月後拘捕他。調酒師昨在區院承認暴動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受人慫恿、一時衝動犯案,被告願向港鐵賠償10,400元。

願賠港鐵10,400元

現年20歲的沈俊傑原被控暴動、縱火及違反蒙面法,昨承認暴動罪,其餘兩罪獲留在法庭檔案,未經法庭批准不得起訴。法官祁士偉下令先索取被告背景及教導所報告,被告還柙至本月31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同意控罪嚴重,但案中無警員受傷,被告亦沒使用武器。辯方並指被告在破碎家庭長大,與祖父母同住,被告自13歲起做義工,事發時受人慫恿、一時衝動才犯案,與其本性不符,望法官能輕判。

事發於凌晨2時,火勢令港鐵旺角站C1出口的鐵閘、天花及附近地面被焚,鐵閘的維修費達10,400元。警方事後分析傳媒影片,在前年12月31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看電視得知有示威者在現場集結,一時貪玩才到場參與,有不知名人士要求他協助,他遂將發泡膠盒放在港鐵站出口的火堆上。

案件編號:DCCC3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