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札幌一個地區法院昨日裁定不承認同性婚姻的法例屬違憲,是全國首宗相關裁決承認同性伴侶的權利,是當地同志平權運動的重要勝利,料國會議員將受壓推動立法。
今次訴訟的六名原告人,包括兩對男同志和一對女同志,被拒獲得異性戀伴侶的法律權利,要求政府向每人賠償100萬日圓(7.12萬港元)。
法庭裁決指性取向如同性別或種族,不可按個人意願作出選擇,同性伴侶「連婚姻帶來的部份權利也無法享有」,違反憲法第14條所例明每人享有平等的法律權利,不可因「種族、信仰、性別、社會地位或所屬家族」而有所歧視。但法庭駁回原告人索償的要求,指議員或曾努力爭取立法。
法院外,原告代表律師在彩虹旗海包圍下高舉寫有「邁向婚姻平權一大步」的標語。其中一名原告人說:「我聽到『駁回』這個字時感到有點失望,但當法官指(法例)欠缺合理基礎和具歧視性後,我不禁流淚。」少數公開同志身份的在野黨議員尾辻加奈子推文對裁決表示「非常高興」,敦促國會修改民事法,把同性婚姻合法化。現時東京、大阪、名古屋和福岡仍有四宗相關訴訟尚待裁決。
目前日本法律規定,婚姻應基於「兩性間的互相同意」,被解讀為婚姻只限於一男一女之間。同性伴侶無法繼承對方遺產,或成為子女監護人。雖然不少地區有「伴侶」認證制度,讓同性伴侶可更容易租屋和享有探院權,但有關條文不具法律約束力。
法新社/美聯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