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停車場四年後收充電費

政府停車場四年後收充電費

【本報訊】政府一面聲稱要推廣環保的電動車,另一面卻計劃取消電動車的免費充電優惠。環境局長黃錦星昨宣佈,各區政府停車場提供的1,000多個免費充電器,2025年起將收充電費。政府帶頭收費,預計目前提供免費充電的房委會、中電、港燈等機構亦勢將跟隨。

■政府一方面指要推廣電動車,一方面卻計劃徵收充電費。

2035年前停新登記燃油私家車

黃錦星昨公佈《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目標是2035年或之前停止新登記的燃油私家車,2050年前達至車輛零排放,預計到2025年,全港公共充電器可增至5,000個,私人充電設施增至15萬個。政府亦研究把加油站及加氣站轉型至充電站的可行性。

黃錦星指,現時政府停車場提供免費充電服務,未能善用現有車位,所以計劃2025年起在政府停車場徵收充電費,收費水平會參考外國,將會「相對優惠」,希望牽頭逐步將充電服務市場化。

資料顯示,目前各區政府停車場共1,000多個充電器,房委會停車場亦有1,000多個充電器,中電及港燈分別有12個及54個充電站,均提供免費充電服務。部份商場停車場提供收費充電服務,又一城每度電收2.3元,利園快充每小時30元。

電動車主李勁華認為,政府當初要推廣電動車,所以提供各類補貼,包括免費充電,現在電動車將取代汽油車,取消補貼是大勢所趨。目前充電站不足,部份原因是無利可圖,日後收費相信充電服務會大增。他指就算充電收費,電動車開支仍比汽油車低,汽油車每月燃油費需2,000多元,電動車電費只需約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