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警 1,950宗僅6裁屬實 反送中個案 監警會:不禮貌佔半

投訴警 1,950宗僅6裁屬實 
反送中個案 監警會:不禮貌佔半

【本報訊】前年反修例運動,警方至今收到1,950宗投訴,當中621宗為須滙報投訴,其中322宗獲監警會完成審視,結果有六宗證明屬實,包括有市民被警員以不禮貌言語對待;有未滿16歲被捕人在父母不在場下被警方接見;有律師不獲安排會見當事人,以及一名記者工作期間被警員稱呼做「黑記」等。全部涉案警員被訓諭。

警方昨在監警會會議表示,截至本月5日,警方接獲1,950宗投訴涉反修例運動投訴,當中621宗為須滙報投訴,當中六成涉輕微指控,包括疏忽職守、粗言穢語、不禮貌及行為不當等;四成屬嚴重指控,包括濫用職權、毆打、揑造證據及恐嚇等。

叫「黑記」及阻見律師

監警會署理秘書長梅達明表示,投訴警察課已完成446宗須滙報投訴,當中322宗獲監警會完成審視,當中六宗個案獲證明屬實,包括有市民返家途中,被警員以不禮貌用語,要求該市民「行快啲」;另有警員以不禮貌用語,要求拍攝的市民「行開啲」,該兩宗個案均有短片作證,獲證明屬實。

有涉嫌刑毁被捕人士遭警員佩戴頭套,但警員沒有記錄在記事簿上,投訴人並無提出舉報,但監警會認為涉案警員疏忽職守,獲未經舉報證明屬實;一名未滿16歲被捕人士在未有父母在場下被警方接見,即使投訴人撤銷投訴,但監警會認為投訴證明證實;一名記者在採訪期間被警員稱呼「黑記」,以及一名律師不獲警方安排會見當事人,兩宗個案均證明屬實。

其他已審視的投訴,19項指控列作「無法證實」及134項指控列為「無法追查」,餘下個案被撤回投訴或並無過錯等。梅達明說,有部份涉警員不恰當用語個案,因未能識別涉事警員身份,僅知所屬隊伍,監警會與警方商討後,向相關隊伍提出改善建議。

50宗涉7.21 無披露結果

監警會亦接獲50宗涉7.21元朗恐襲的投訴,當中七成半涉999熱線打不通、接聽人員不禮貌或報案人未講完被收線等。監警會已對部份投訴有決定,但未有披露結果。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稱,警方至今未接獲涉國安處投訴,若接獲相關投訴,會按常規處理。至於警方擬引入電槍,他表示監警會至今未接獲警方相關滙報,相信警方仍在研究階段,未作最後決定。但監警會已研究全球電槍使用指引,以便與警方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