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舒漫和陳潔玲去年因合作抗疫產品生意發生金錢糾紛,二人昨日再為案件去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應訊。鍾舒漫由胞妹鍾舒祺及兩名友人陪同抵達,陳潔玲就有男友作伴。
審裁官於庭上同意申索人鍾舒漫提出修改證人供詞要求,並指示雙方提交去年5月其產品消毒噴霧在市場的格價作為證據,於今年6月16日在同一法庭再應訊。被鍾舒漫指糾紛後拒絕聯絡的陳潔玲,離開時強調:「自己一直冇逃避責任,只係受到鍾舒褀騷擾同粗口問候,覺得唔需要再私人聯絡,交律師處理。」對於胞妹被指騷擾,鍾舒漫說:「大家都選擇相信自己信嘅嘢,我相信對方都有自己嘅story。」
案件編號:SCTC 031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