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京毀港民主「不應為敗壞制度背書」泰晤士報促終院10英籍法官總辭

指京毀港民主「不應為敗壞制度背書」
泰晤士報促終院10英籍法官總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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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制蓋棺】

【本報訊】北京出手閹割香港選舉後,英國《泰晤士報》昨日公開促請十位英籍法官集體退出香港終審法院以示抗議。雖然已有兩名法官接受延任非常任法官,《泰晤士報》仍要求他們共同進退。

香港終審法院現共有14名海外非常任法官,英籍的包括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Robert Reed),最高法院副院長賀知義(Patrick Stewart Hodge)、最高法院前院長何熙怡(Brenda Hale)、廖柏嘉(David Neuberger)和范理申(Nicholas Addison Phillips)、最高法院前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和前大法官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以及苗禮治(Peter Millett)、華學佳(Robert Walker)和南非出世的賀輔明(Leonard Hubert Hoffmann)。

已有兩人接受延任

《泰晤士報》上周報道,韋彥德正審視英籍法官在港角色,即將對去留作出決定,但昨指廖柏嘉、華學佳和澳洲的紀立信(Murray Gleeson),都已同意延任三年。

《泰晤士報》社論指曾幾何時,英國認為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英籍法官留在香港司法體系會有助本港維持司法獨立和法治,但隨着北京去年強推國安法,和早前人大通過改變香港選舉制度,指中方連番打壓不但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亦等同宣告香港民主自由的死亡,英籍法官沒有必要留下,替中國延續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塗脂抹粉。

對於廖柏嘉和華學佳接納港府最近提出續期三年的合約,《泰晤士報》認為事件已不單是司法問題,也涉及外交層面,雖然韋彥德正跟外相藍韜文研究英籍法官的去留,社論卻認為北京對香港的所作所為已有目共睹,質疑英籍法官沒有必要等英國最高法院及司法大臣發出指引。

社論的總結直白:「(英籍)法官們要在沒有爭議聲中延續豐厚的客席合約,已是不可能的事,隨着他們以為可在新體制內帶來改變的幻想破滅後,眾人應採取一致立場,那就是集體辭職明志,堅持一種態度,拒絕再以他們的(司法)權威為敗壞的制度背書,並要求恢復香港的司法獨立,這不該是擺擺姿勢。」

大律師公會不贊成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不贊成海外法官請辭,擔心此舉會進一步損害終審法院。來自澳洲的前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因不滿實施國安法,去年9月辭任。

■《泰晤士報》發表社論,促請英籍法官退出香港終審法院以示抗議北京對港的打壓。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