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酒席 新人遭追討14萬

取消酒席 新人遭追討14萬

【本報訊】消委會去年接獲233宗涉及婚禮服務的投訴,較前年76宗激增逾兩倍,當中大部份與疫情有關。有準新人因疫情取消婚宴,被商戶要求賠償14萬元;亦有準新人因海外婚禮攝影受阻,未獲退回定金1.6萬元定金。

有投訴人原定去年10月結婚,提早一年半預訂酒樓婚宴,並支付7.2萬元定金,但去年年中晚市禁堂食,由於擔心婚禮未能如期舉行,投訴人決定取消婚宴預訂,惟酒樓要求按合約繳付消費總額七成,即約14萬元作單方面取消婚宴的賠償。投訴人認為是基於安全才取消婚宴,感到不滿,經消委會調停後,酒樓同意取消婚宴,毋須收取額外賠償,但沒收投訴人逾七萬元的定金。

日本限入境 留港拍婚照不退差價

另有投訴人購買約16,380元的海外婚紗攝影服務,並支付一半定金,原定去年10月往日本輕井澤拍攝,因疫情及日本實施入境限制,相關公司建議改為在港拍攝或延後日本拍攝期,該公司表明若選擇於香港拍攝,不能退回差價。投訴人認為方案未能切合需求,要求終止合約及願意商議扣減合理手續費,但被拒絕。

該公司回覆消委會稱,已盡力提供可行方案予投訴人,由於要一視同仁處理在不同階段受影響的顧客,該公司拒絕消委會其他方案。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考慮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簽定合約前,先向商戶了解因疫情被迫更改或取消時的具體安排,及訂立合約時,考慮分階段付款,萬一更改或取消服務,可減低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