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三男學生 男教師判社服令

非禮三男學生 男教師判社服令

【本報訊】九龍區某中學男教師,三年間五度侵犯校內三名中三至中四男生,包括伸手入男生校服內「撩」肚臍皮膚和毛髮,並說「你好多毛」;及伸手入男生衫內打圈摸乳頭,並以下體壓向男生背部、摸大腿和索抱。男教師早前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法官李慶年昨判刑指,被告辯稱遭誣告,沒有悔意,且案情嚴重,但認為教化導向總比懲罰好,判他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吳浩楠(36歲)原本被控五罪,指他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間,分別在學校課室或禮堂內犯案,三名受害男生X、Y 和Z案發時年齡介乎15歲至16歲。李官早前裁定Z可信但不可靠,故第三至五項控罪不成立,將被告還柙至昨天、其36歲生辰正日判刑。

辯方求情稱,被告出身於藍領家庭,憑着個人勤奮努力成為教師,原有資格問鼎英文科主任,惟因案件而成泡影。感化主任及臨床心理學家均指被告重犯機會低,建議可判感化或服務令;心理學家透露被告為同性戀者,與伴侶關係良好。

官指無悔意自我麻醉

對於被告辯稱有其他教師教學生誣告他非禮,李官認為這種沒有悔意、自我麻醉的情況並不罕見,強調本案案情毫無疑問屬嚴重。李官續指,考慮到控方教師證人均讚賞被告是一名勤力有熱誠的教師、被告犯案時的觸碰程度、兩名事主沒有長期創傷,及控方亦同意判服務令沒有原則性問題等,最終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DCCC57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