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以「完善」為名閹割香港選舉制度,支持中央落刀的特首林鄭月娥接受多份左報專訪時表明,「一定」會在未來12個月內完成本地立法工作及進行三場選舉,又指由於涉超過20條本地主體法例或附屬法例要進行修訂,政府傾向以綜合條例草案的形式處理,明言會「開快車」處理。
林鄭接受《文匯報》、《大公報》和《商報》訪問,提到本地立法過程,林鄭指「一定」要在未來12個月完成立法及三場選舉的工作,預計有超過20條的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須進行修訂,形容「牽一髮動全身」,政府傾向以綜合條例草案形式處理;又透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有專責小組處理,同時律政司的草擬法律科亦已經開始了相關工作。
她並指,政府會預留時間讓立法會審議,並已得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支持,稱立會將「開快車」,有需要時會加開會議,或者其他會議「讓路」,但強調今次牽涉的條例重要,不能太倉卒,寧願會議時間長一點處理。
對於盛傳林鄭有意競逐連任,她在訪問中也提及特首要具備四個條件,包括愛國愛港、獲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受市民愛戴,又稱做了接近四年特首,經歷了香港1997年以來最嚴峻挑戰,認為做特首第五項條件是也要「很堅定」,在很多人都有很不同意見時要保護國家安全,要令香港長治久安,「即使個人受到批評、打擊,也一定要有這份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