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在火車站台接吻,抱着榴槤乘坐公車,塗粉紅色的指甲油——別怕,這一切都是安全的,你有自由這樣做,你尚有自由這樣做。
在Para Site的程展緯個展上,幾個顯示器疊羅漢般放在一起,每個屏幕上都有一個在香港的程展緯,靜悄悄做一些或尋常或詭異的事情,每次一個短片結束,都會出現簡單的字幕,告訴你「在新加坡,攜帶榴槤坐地鐵是違法的」、「在法國,火車站內接吻是違法的」、「在汶萊,塗粉紅色的手指甲是違法的。」
作為觀眾,初看只覺得好笑和荒謬,但是細細想又忍不住害怕,害怕這種合法的荒謬讓人麻木,心下第一個問題就是是否我們也在不知不覺中默默遵守某項奇怪的法律規則,且習以為常。回家上網查程展緯過去的作品,原來十幾年來他一直在嘗試跨境犯罪,包括去台灣的餐廳食煙,在韓國的地鐵吃東西。這種在異地等得到的自由其實生活中比比皆是,尤其是最近幾年的移民潮,正是為留存某種即將失去的自由所做的努力。
有很多走了的朋友會四處詢問留下的人,你覺得我很懦弱嗎?你覺得我是虛偽嗎?你覺得我是拋棄了香港嗎?每次我都會說不會,並非是為了安慰人說些客套話。一個人最懂得的肯定是他自身,他知道自己的底線在哪裏,哪怕是別人眼中再小不過一件事情,再可笑不過一件事,譬如塗粉色的指甲或是抱着榴槤坐車回家,或是自由說出自己想說的話,但在他生活中那確實是一件不能捨棄的事情。不管是純粹熱愛榴槤,還是無法忍受這種禁忌所象徵的權力關係。
在異地做一件普通的事情,體驗差點失去的自由,這是一種需要被尊重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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