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車位難求,有年輕騙徒覷準車主求位心切,在網上車位出租平台搵目標,以低於市價車位作招徠,向車主訛稱擁有其心水位置車位,收取車位租金及按金後即失聯。有苦主誤信可租用居住屋苑車位,一口氣繳交一年租金「留位費」,痛失2.4萬元,估計最少有15名苦主損失數千元至數萬元。警方指事件中拘捕一名22歲男子。
苦主Y小姐購入新車後,上月15日於網上車位租售群組徵求沙田大圍區車位,數小時後一名自稱姓梁男子私訊她,指可以月租2,000元出租大圍海福花園車位,較市價便宜約800元,雙方翌日參觀車位後簽約,梁準備的手寫合約寫上日期及租金,雙方亦寫上全名、地址及身份證號碼簽名作實,Y按「三上一按」慣例,付現金8,000元。
Y形容梁初時態度殷勤,有問必答,當日以現金交收,梁更貼心提醒她小心賊人。簽約後數小時後,梁再致電指她居住屋苑尚有兩個車位可出租。「聽到屋企樓下(車位)就想要,方便咁多。」Y再隨梁觀看車位,其間梁隨意手指着一個車位,「呢個都係我嘅,你唔鍾意可以睇埋上面嗰個」。Y選定車位後,梁指屬父親所有,現租客5月完約,可先交一年租金即2.4萬元「留位」,扣除之前所付8,000元,Y再付1.6萬元現金。梁更稱會送車頭攝錄器,並可安排臨時車位讓她停泊:「完全冇諗過係伏嚟。」
數日後Y向梁跟進車位安排,梁即變臉敷衍她,隨後更失蹤,她感可疑上網搜尋,即見梁的「呃錢黑歷史」,發現最少15人受騙,涉款約10多萬元。Y聯同另一名苦主到田心警署報警,警員指同日已有兩苦主報警。
另一苦主陳小姐亦在網上租售群組徵求沙田區車位,梁私訊她推介多個聲稱父親擁有車位。陳選定車位後曾做土地查冊,發現車位擁有人的確姓梁,便放下戒心簽下三個月短約,繳付2,000元現金後,再以轉數快繳付餘下兩個月租金共6,000元,預計3月1日起租,惟2月27日梁失蹤,陳小姐於是報警。
苦主阿廷則指,梁曾要求以銷案作還錢條件:「我話我報咗警,佢話約我一齊上差館畀返錢我,跟住就銷案。」阿廷去年12月中受騙,多次被梁敷衍而追討不果,故1月中報警,並按合約上電話聯絡上梁的林姓女友,梁即現身提出條件,阿廷指梁向他索取報案編號,又稱害怕還錢後亦不獲銷案,終拒絕阿廷要求離去。記者曾聯絡梁,惟電話一直未能接通。
律師鄧達明指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騙徒行為或觸犯使用虛假文書及詐騙罪,最高可判監14年,「唔理佢張租約寫個車位號碼啱唔啱,好明顯係詐騙行為,若果唔止一個人去做,仲可以告串謀詐騙。」
警方回覆稱田心及沙田警署接獲三女一男報案,指在網上徵求車位及付款後疑受騙,涉款逾五萬元,初步調查後,警方3月7日在屯門拘捕22歲姓梁本地男子,涉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已獲准保釋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