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與人生 - 吳靄儀

正義與人生 - 吳靄儀

我的啟蒙很遲,大概要到二十三、四歲,到我在美國唸博士學位那個時候,但那跟博士研究無關。一天,我閒閒向導師教授提起,不知如何,我努力奮鬥的都是lost causes。導師說,lost causes are the only causes worth fighting for,只有沒希望的目標才值得爭取。後來,有人問我,你對香港前途樂觀還是悲觀?我的答案是樂觀、悲觀都不重要,香港是我的責任。最近看到「好青年荼毒室」的一篇充滿哲學意味的文章,探討政治運動需不需希望。「從政者要令人們感到希望」,好像已是老生常談了,但好青年荼毒室文持不同意見,大致上說,如果都靠希望才能奮鬥下去,那麼一個政治運動就很容易成為施壓的對象,對方目的是以壓力磨滅你的希望,那麼運動就完蛋了。文章建議,有另一個思想,就是將運動的力量建基於「義」之上。爭取公義,行正義之上,追求社會公義,做應做之事,因為這是義所當為,那麼運動的力量就不會因外在因素而消滅了。我很喜歡這篇文章,跟我自己的宗旨十分契合。其實我很喜歡好青年荼毒室。

義所當為,用現代話講,就是責任心。以承擔責任而盡心履行,無疑令人無懼風雨、不計寒暑地生活,但純為責任的問題,就是人生會很苦,不會像為希望而奮鬥,藉奮鬥創造希望那麼激昂,所以有如天天服毒藥,需要有解藥。

解藥是朋友。朋友就是朋友,不需要理念相同,甚或屬同一戰綫,只要互相投契,可以愉快相處,一起做彼此認為開心的事。有些人很注重「分享」,比如與朋友分享自己的感受和經歷,我覺得這並不重要,很多事是不用說的,而且說了就有可能變質,沒有必要倒不如不說。在最失意的時候,最好跟有空的朋友喝杯茶,或看一齣電影,或行山或散步,不用「分享」你苦惱的因由,已經可以得到安慰——但如果沒得到呢?那也不要緊,反正你已享受了一杯茶,或者一齣電影或者一次散步。我覺得分享(無論分享什麼,除了食物)is an over-rated activity——被人高估了的活動。到最後,只有自己才能為自己解決問題,但有朋友可以愉快或安詳地在一起,你為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忽然會倍增。

回到我的老導師,他的話驟聽很沒道理。為目標而奮鬥,不是希望成功嗎?無法成功得到的目標不是正好要放棄,免得沮喪和絕望嗎?其實想想就知道智慧何在。我彷彿聽到他說(雖然實際上他沒說):有希望的目標必定已有很多人鬥志高昂地爭取了,不少我這一個,那些已無人承擔的,必然是最難得的,古往今來,例子多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