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南託大狀謝救護員

飛天南託大狀謝救護員

【本報訊】當晚到場治理傷者的消防處救護員M昨日第二天作供,他曾急救呼吸和脈搏一度停頓的被告「飛天南」吳偉南,飛天南其後恢復心跳。昨輪到飛天南的大狀盤問時,飛天南透過大狀在庭上感謝M當晚為他進行心肺復蘇。

上白車仍無法交談

代表第六被告吳偉南(57歲)的大律師盤問M,指飛天南失去知覺後,眼神和手沒有舉動,M稱沒留意。大狀續指,飛天南恢復脈搏後未有即時蘇醒,至上救護車一刻仍無法與他人交談,M同意。

據M日前證供,飛天南當晚在元朗站J出口附近倒卧地上,身旁有棍狀物,M檢查發現飛天南鼻樑損傷流血,有意識,但不能形容為清醒,對呼喚有眼神反應,曾提起前臂約八至九吋回應。

M日前指,治理期間飛天南情況突然惡化,變得面無血色及沒有反應,他與救護同事再次檢查呼吸及脈搏,發現兩者均已停頓,遂與同事開始施行心肺復蘇法及使用心臟除顫器,其後除顫器分析心律發現飛天南恢復規律脈搏,毋須電擊。飛天南隨後送院救治。片段顯示,救護員當晚曾為飛天南大力施行心外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