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向警方私家車掟雪糕筒判囚七個月的地盤工,刑滿出獄不久,昨承認另涉兩案及認罪,涉及前年包圍深水埗警署及去年旺角堵路示威。控方播放案發片段,顯示被告曾在深水埗警署外集結,其間手持大聲公,歌唱「深水埗街坊係乖X過你哋,有薑就衝出嚟捉X我哋」。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需時翻閱案發片段和截圖,及辯方的求情信,將被告還柙至4月1日,索取背景報告再判刑。
被告黃兆昌(39歲,圖)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前年8月28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汝州街交界、及去年6月12日在旺角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他昨步入囚室前,親友叮囑「照顧自己呀」。
辯方求情指,被告本性善良,多年來自發協助長者,又買食物及衣物給露宿者。辯方呈上油尖旺區議員林兆彬、多名長者及露宿者共六封求情信,透露被告為行動不便的長者解決家中電器問題,又幫長者搬屋及陪看醫生,更定時買食物探望露宿者。就深水埗案,辯方稱被告當日與女友爭拗,受了酒精影響而犯案,現場有人使用雷射筆,但被告沒參與,現已深感後悔;至於旺角案中,事件造成的堵塞只有15分鐘,望法庭酌情輕判。
徐官接納被告認罪有悔意,指出向警方私家車掟雪糕筒的案底是在這兩案之後才判監,法庭判刑時會視被告沒刑事紀錄。徐官指出,深水埗案案情較為嚴重,片段顯示現場環境氣氛已十分緊張,但被告使用大聲公說出挑釁話語,行為會挑動現場人士情緒,且被告當時是在法庭保釋下犯案,屬加刑因素。
案件編號:KCCC233/2021 、WKCC4251/20